科字[2014]42号
各院(系)、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鼓励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开展推进依法治国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多出好成果。优秀的科研成果将被确认为省社科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题方向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研究
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问题研究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问题研究
5.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问题研究
6.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问题研究
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问题研究
8.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过程中,如何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研究
9.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研究
10.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研究
11.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研究
12.坚持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的关系研究
13.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研究
14.健全完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研究
1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研究
16.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
17.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研究
18.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制度研究
19.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
20.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研究
21.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研究
22.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关问题研究
23.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24.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
25.新形势下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研究
26.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研究
27.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有关问题研究
28.坚持依法治国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问题研究
29.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研究
以上研究选题主要是宏观指导,可以进一步细化方向和内容,选择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
二、确认条件
1、研究成果在省委宣传部规划办编印的《成果专报》上刊发的,须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意见。
2、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河北日报发表的,须在标题下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组”。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学术诚信。研究成果拟在《成果专报》上刊发的,总字数一般不超过4000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0%,须提供检测报告单(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随研究成果电子版一起发至邮箱:yingengwen@163.com。
2、确保成果质量。研究成果要坚持贴近河北实际,说理论述要观点鲜明、事实清楚、数据准确,对策建议要条理清楚、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3、提高研究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研究效率,争取第一时间拟定研究题目,第一时间拿出研究成果,及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联系人:尹庚文 8076155
科研处
2014年10月29日